公益基金理事长称政府不能操盘民间慈善组织

时间:2011-11-08      作者:记者 王卡拉 摄影 吴江 来源:新京报

如果因慈善组织透明度不高而发誓“永不捐款”;如果因慈善组织官办色彩重而把去行政化变成去组织化;如果把慈善组织专业化管理所需成本看成是“雁过拔毛”而倒退为陈光标式的个人布施行为,那中国现代慈善发展就没有希望了。——徐永光

 

  【主讲人】

  徐永光(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长)

  昨晚,在新京报与北师大壹基金公益研究院合办的“京师公益讲堂”上,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徐永光抱病出席,做了题为“中国慈善体制改革路线图”的演讲,勾画了11条“慈善体制改革路线图”,提出让慈善组织“回归民间,走出困境”。昨天,200余各界人士到场,并在互动环节,结合实践向徐永光提出多个问题。

  焦点1 谈慈善组织

  政府不能操盘民间公益

  在谈到一些慈善基本知识后,徐永光说,不论传统慈善还是现代慈善,民间性是慈善机构的基本属性。这一属性决定其机构“人格”一定要按民间组织的规矩、发展规律办事。

  徐永光举例,玉树地震期间,加多宝集团坚持要把钱捐给中国扶贫基金会,而非政府指定的三家慈善机构。几天后文件下来了,要求所有基金会都把捐款汇缴给青海省人民政府。“政府收缴捐款,这个实在是很怪。

  政府可拿财政的钱购买民间慈善组织的公共服务,但不能把民间慈善捐款当成“第二税源”用来弥补公共财政投入的不足。政府要制定法规政策支持民间公益的发展,并担负监管责任,但不能自己操盘,既当规则制定者,又当运动员,还当裁判员。

  一些地方政府直接操盘,大刮“慈善风暴”,反而加剧了慈善生态的恶化。

  去年,陕西府谷县政府趁年关给煤老板设“鸿门宴”,拿下捐款13亿;今年,陕西神木县党政齐出动,大搞“煤慈善”,募集善款38亿元。这种行为违法,没有行政许可。

  焦点2 谈慈善资源

  民间慈善组织吃不到“母乳”

  由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创办的1000多家公募基金会、数千家慈善总会和2000多家半官半民性质的红十字会,垄断了全国90%以上的慈善捐赠资源,这些捐赠资源很大一部分受政府控制。

  国际上通行的是政府购买民间组织的服务,比如美国政府购买民间组织服务的款额是民间捐赠总额的1.5倍;但中国正好相反,变成民间“购买”政府的服务。

  垄断性慈善资源没有从民间流回民间,而是从民间流向政府。一边是资源垄断,如中华慈善总会秘书长“叫苦”那样:只有40名工作人员,一年开出4万多张捐赠发票,怎么监管?一边是民间慈善组织吃不到“母乳”,只能喝一点“洋奶”,还因“洋奶中的激素”——超前观念,导致水土不服。

  焦点3 谈慈善体制

  官民不分造就“双重人格”

  由郭美美引发的“官办”慈善公信力危机的多米诺骨牌效应似乎已显现。这个乱局的出现看似偶然实属必然,归根到底是官民不分的慈善体制惹的祸。

  “官办”慈善机构带着“官”和“民”的“双重人格”。监管往往流于形式,平等竞争受到排斥,带病运行比比皆是。

  这些机构利用“民间慈善”的身份可向社会募捐,在特定时候又被政府指定为唯一、唯二有权接受捐款的机构。这时,透明度和对公众的谦卑就退居次要了,其公信力下降是必然的。

  互动

  问:路线图看起来很完美,但实施起来最大的挑战在哪里?

  徐永光:从有官办背景的慈善机构自身,他们愿意继续保持这种官民不分的状态。改革对于他们来说是内缺动力,外缺压力。外在的压力不能仅限于社会,还要有政府,政府应下令去行政化,让慈善机构与业务主管脱离。断裂的慈善产业链,慈善资源被垄断,导致草根组织得不到本土的支援也是个挑战。第三就是没有方向的慈善文化,大众包括媒体对慈善的认识都有待提高。这个先解决,对推动前两条有利。

  问:你一直提倡让慈善回归民间,那怎么看待目前出现的新民间公益形式——微公益?

  徐永光:微公益对事件的反应很快,还注重透明度。但如果不和专业机构对接、不做专业公益的话,就会有问题。比如,捐款的落实需要专业人员操作,财务流程也要有法可依。所以有的微公益会找专业化机构挂靠。

  但有一些微公益行为应该称为私益。比如对小悦悦的捐赠,是多对一的,这种行为应称之为私益,因为他们只针对一个人,不是一个群体。小悦悦的家人将捐款转捐给他人,反而是违背了当初捐赠人的意愿。因此,大家应该让小悦悦的家人从道德绑架中解放出来,不要对他们再进行无知的指责,造成二次伤害。

  基金会应该市场化,去行政干预。这点我深有感触:慈善资源的分配,业务主管部门要干预,上头讲究平均,不想引起争议;重大活动、机构建设、人员培训都要报批业务主管单位,自主权很差;待遇方面,不是完全按业绩认定,而是设置很多上限,一刀切,还要参照公务员工资。实际上,一个基金会的干部与企业同级干部相比,同样的辛苦,拿的工资却差很多。——现场一名官办基金会工作人员

  建议

  慈善体制改革路线图

  政府层面

  1、推动慈善立法,确立慈善的民间属性。

  2、像国企改革一样,下达“官办”慈善组织去行政化的政府令,均取消国家事业单位编制,取消行政级别。

  3、重建政府对慈善组织的监管权威。让慈善组织获得独立主体的地位,政府与慈善组织拉开距离。

  4、打破慈善资源垄断。

  5、实施普惠的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给所有慈善组织按统一的免税资格认定标准,对慈善组织资产保值增值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行政性规定应予撤销。

  6、设立党中央、国务院慈善工作委员会。

  慈善组织

  7、所有慈善组织进行信息披露,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8、建立以理事会为最高的权力机构的公共治理结构。

  9、建立和完善慈善行业自律机制。建立形式多样的行业自律联盟,成员须经过独立第三方评估符合标准。

  社会层面

  10、正确行使捐款人的权利与义务。包括自愿捐款、自主选择受捐组织、捐赠项目、监督捐款使用结果、要求受捐机构开具捐赠发票和享受捐款免税待遇的权利。

  11、需要政府、慈善组织、学界、公众、媒体共同做的事:重塑现代慈善文化。